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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自評報告》是審核評估的重要材料之一。《自評報告》撰寫的質量不僅反映參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客觀狀態,也反映參評學校對審核評估的態度與重視程度,還可以看出學校能否客觀清醒地認識自己,是否具有駕馭和反思自身發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。《自評報告》撰寫是建立在學校全面自評自建工作的基礎上,緊緊聚焦審核評估指標,對學校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、改革建設和培養成效進行全面梳理,由此形成反映自評結果的寫實性報告。《自評報告》的形成,是經過學校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,反復修改完善的過程,也是凝聚全校師生共識的過程。
《自評報告》要重點闡述學校是“怎么說的”“怎么做的”“做得怎么樣”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進”“改進效果如何”等等。學校撰寫《自評報告》時,不得修改一級、二級標題,指標不能少,重點不能丟,同時還要避免撰寫與審核評估指標體系無關的內容。
《自評報告》主要內容包括“學校簡介”“學校自評工作開展情況”“學校自評結果”三部分。“學校自評結果”表述按照二級指標展開,需涵蓋但不限于二級指標下設的審核重點。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”對應到一級指標來寫,問題具體表現描述對應到二級指標和審核重點。《自評報告》中的數據應與《本科教學狀態數據分析報告》中的數據一致,如果由于數據采集的時間節點不同而導致數據不一致,學校須在《自評報告》后面附簡要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