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養目標
本專業培養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的,適應21世紀小學教育教學改革需要的,具有創新精神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的,可從事小學教育教學的高等應用型專業人才。
二、基本要求
畢業生應獲取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:
1.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熱愛小學教育事業,具有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具有高尚的人格、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求實創新的精神。
2.具有較為寬廣、扎實的文化科學知識;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;掌握系統的教育理論和小學教育的基本規律,了解學科發展前沿和動態;除了精通一門學科的教學能力之外,同時能從事多學科的教學;具有一定的小學教育管理能力和小學教育研究能力,以及自我發展、自我完善的能力。
3.具有良好的教師修養、健康的審美觀點和綜合實踐活動能力。
三、學制及畢業學分
本專業實行學年學分制,標準學制3年,最低畢業學分114學分。
四、專業主干課程
專業主干課程:課程與教學論 人類與社會 漢語通論 科學與技術 比較初等教育 小學語文教學研究 小學數學教學研究 教學設計 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
學位課程:大學英語 教育學原理 教育心理專題 教育研究方法
五、課程設置
1.總體設置情況
(1)必修課:開設16門課程,共85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75%。
公共課程:開設3門課程,計11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10%。
專業基礎課程:開設8門課程,計44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39%。
專業課程:開設5門課程,計30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26%。
(2)選修課:開設4門課程,共17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15%。
(3)集中實踐課:共有2項,12學分,占總學分比例:10%
2.具體設置及修讀順序詳見教學計劃進程表
六、考核及成績記載
1.必修課和選修課:必修課實行考試,選修課實行考查,成績均以百分制記載。平時成績占40%,期末卷面成績占60%。總評成績等于或低于59分不記學分。
2.實踐課:實踐課實行考查,采用提交實踐報告、畢業論文的形式完成,成績以百分制記載,分為優(90—100分)、良(80—89分)、中(70—79分)、及格(60—69分)、不及格(60分以下)五個等級。考核成績及格(60分)以上,獲得相應學分,成績等于或低于59分不記學分。
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(1)作為第一負責人獲得縣級或縣級以上科研項目立項者;(2)在國家承認的正式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、研究報告及作品者,經鑒定屬實,分別記2學分,所獲學分可充抵《文獻檢索》或《應用寫作》選修課學分。
七、畢業及學位授予
1.畢業
本專業最低畢業總學分為114學分。
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,修滿學習年限,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成績合格,達到畢業總學分的要求,思想品德鑒定合格,準予畢業,頒發畢業證書,并予以畢業證書電子注冊。
2.學位授予
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,可授予學士學位。
八、教學計劃進程表
2011年起執行